【困难生认定】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发布时间:2025-09-08浏览次数:228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学校资助评审工作,切实保障国家、省厅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得到落实,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认真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联合培养专业学生)。

二、认定依据

《铜陵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院办〔2019〕34号)

三、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5%,其中,我校与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按比例分配(附件1)。

四、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

时间:9月10

方式:通过班会、线上宣传等形式,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流程等告知每位学生。

2.个人申请

时间:9月15日前

方式: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登录“铜陵学院智慧资助平台”(下文简称“系统”),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界面,认真填写申请表(操作流程见附件2),按要求提交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填写个人承诺并签字后交给辅导员。

3.班级评议

时间:9月18日前

方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基本数据,对照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对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在系统中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记录表》(附件3)。班级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认定工作组。

4.学院审核公示

时间:9月25日前

方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评议名单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5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学校审核。

5.学校认定公示

时间:9月30日前

方式: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6.建档备案

时间:10月11

方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及时对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学生信息进行跟踪维护。

五、认定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并在班级予以公示,规范认定程序,及时公布认定结果,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家庭经济信息采集数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依据,同时,还需结合线下班级民主评议综合考虑认定,对于分值与班级评议差异较大的,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查,确保认定结果无异议。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享受各类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做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特困供养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群体,以及其它类型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

4.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如实提供信息。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该学生的认定资格,并追回已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认定对象、认定比例、认定流程、认定结果(附详细名单,含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困难等级)及公示情况,并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25日前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409室,联系电话0562-5883641)。学生申请纸质材料留存各二级学院备查。

6.为确保本次认定工作客观、公正,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监督电话:0562-5883641,接受问题投诉。各二级学院也须设立本学院资助工作监督电话,受理投诉和质疑,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附件:1.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参考指标.xlsx

2.困难生申请学生操作指南.docx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记录表.doc

4.专升本联合培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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