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院办〔2024〕21号)、《铜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院办〔2024〕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25年毕业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毕业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1.测评学年: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至今)
2.测评方式:线下测评
3.测评时间:4月25日前完成
4.测评程序: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院办〔2024〕21号)第二十五至三十条及各二级学院细则规定进行测评。
5.测评数据:智育成绩数据以教务系统记载的成绩为准,学生体测成绩以体育部提供数据为准。
二、2025年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评选
1.评奖学年: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至今)
2.评选方式:线下评定(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同步进行)
3.评选时间:4月25日前完成
4.评选程序:根据《铜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院办〔2024〕42号)第十一至十四条及各二级学院细则规定,按下达的奖学金名额(详见附件),结合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进行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统筹谋划本学院各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统一尺度、进度要求。组织开展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之前,必须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参评学生认真学习《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院办〔2024〕21号)、《铜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院办〔2024〕42号)及各二级学院实施细则等文件,切实把握文件精神。
2.规范工作程序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各类评奖评优评先的基础,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授予学生的综合性荣誉,事关学生利益。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实事求是,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公正地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确保工作平稳有序。
3.加强教育引导
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注意加强教育引导,防范化解矛盾,选树优秀典型,培育优良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4.按时报送结果
(1)4月25日前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统计表》(一式两份,A3打印)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备案,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sc@tlu.edu.cn。联系人:吴锡,联系电话:0562-5882039,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411室。
(2)4月25日前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表》、《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报学生处资助管理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sc@tlu.edu.cn。联系人:杨艳风,联系电话:0562-5883641,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409室。
此通知只对铜陵学院所属各教学院部发布,建议各联合培养单位参照办理。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附件:
2.2025年毕业班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参考指标).xlsx
学生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