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严格落实资助政策,现就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学费减免:
1.符合《铜陵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实施办法》(院办〔2025〕1号)中规定的学费减免申请条件(烈士子女、孤儿、无经济来源的事实孤儿、残疾军人);
2.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规定必须予以减免学费的困难对象。
二、申请方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智慧资助系统申请减免学费(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
2.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减免不通过该渠道申请。退役复学学生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全国征兵网下载,本人签字、贴照片,附退役证复印件1份,应征地人武部和学校财务处签字盖章后,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409室)。
三、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1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智慧资助”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往年已减免学费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如需继续申请学费减免,本次仅提交申请表,不用上传证明材料。
2.学院研究(10月17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申请对象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提出具体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送如下材料:
(1)纸质版《XX学院2025-2026学年学费减免情况报告》(含学生申请情况、学院研究情况以及研究结果,研究结果中须明确学院拟同意每名学生减免学费的具体金额),报告中需注明党政联席会议的时间,并加盖学院公章;
(2)在“智慧资助”系统提交学费减免数据;
(3)学费减免学生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3.学校审批(10月31日前)。学生处汇总审核学费减免材料,报学校研究,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后,及时办理减免手续。
未尽事宜,可与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杨艳风,电话:0562-5883641。
附件:
1.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名单(另发)
学生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