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
退役复学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招士官,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用于学费部分)。
二、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一)退役复学学生
1、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从“全国征兵网”导出);
(2)《退伍证书》复印件。
注意:往年已提交的无需再次提交。
2、办理流程:
(1)打印并携带《申请表II》至当地武装部盖章;
(2)将《申请表II》及《退伍证书》复印件交至学校。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
1、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从“全国征兵网”系统导出,正反面打印);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注意:往年已提交的无需再次提交。
2、办理流程:
(1)打印并携带《申请表I》至当地武装部盖章;
(2)将《申请表I》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校。
三、注意事项
为确保学生及时享受政策,学生处每月办理一次。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通知到每一位服兵役的同学,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资助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409)。
联系人:汪昌权;联系电话:0562-5883641。
学生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