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部署近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于4月13日下午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13日(周四)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北517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学生处负责人,学生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人员,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人。
四、会议要求与纪律
1.请各学院通知相关人员参会。
2.全体参会人员应准时与会,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
3.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有课的教师须经二级学院签署同意意见后,书面向学生处报备。
学生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