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铜陵学院2022年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发布时间:2022-11-22浏览次数:42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帮助班级心理委员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心理自助和助人能力,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非毕业班全体心理委员

二、培训安排

(一)校级集中培训

校级培训安排见《铜陵学院2022年班级心理委员校级培训安排表》(见附件)。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前,报送参加培训的心理委员名单,并确定1名总负责人、1名年级负责人及其联系联系方式。

第一批(32人):育秀校区各学院

第二批(60人):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第三批(123人):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第四批(139人):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法学院

(二)院级专题讲座

培训时间:2022年11月27日-12月15日

各学院要面向各班级心理委员及寝室长,围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情绪困扰的调节、学习问题的应对、人际交往的技巧、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问题等方面自行组织开展线下专题讲座。

(三)开展实践活动

各学院要依托心理辅导站,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寝室长等学生骨干的作用,在“12·5”心理健康节前后组织开展素质拓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通过活动更好地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 

(四)撰写培训心得

参训学生要将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思考与总结,撰写培训心得。各学院心理辅导站收集评比后,按照提交心理体会人数的10%,于12月10日前,向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评比。

三、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效利用学习资源,督促参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培训的相关任务。

2、认真学习。各班级心理委员要认真学习,不得缺勤与迟到,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心理互助氛围。

3、交流评比。本次培训结束开展情况(含参与率),将作为2022年“12·5”心理健康文化月优秀表彰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学院心理辅导站积极组织动员,并及时撰写报道,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联系人:夏老师  江老师,联系电话:0562-5881917

附件:铜陵学院2022年班级心理委员校级培训安排表.doc

           

                                                  学生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