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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届毕业生:
为使广大毕业生方便、快捷地办理离校手续,学院决定集中时间、地点为毕业生进行“一站式”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全体毕业生予以积极支持与配合。
一、集中办理时间
2008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11:10;下午14:40-17:30。逾期按离校清单指定地点到各部门办理。
二、地点
第二食堂二楼大厅。
三、工作部门
各系、财务处、图书馆、团委、宿管中心。
四、毕业生注意事项
1、提倡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
2、毕业生应在所在系领取离校清单,按要求逐项办理。
3、学生应准备好方凳、电话机、电脑托盘、宿舍钥匙等备查,交清所欠费用。
4、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到所在系党总支办理相关手续。
5、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将离校清单交所在系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
6、有下列情况的毕业生:(1)相关费用未缴纳者;(2)贷款学生未签署贷款还款确认书者。
凭手续齐全的离校清单到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新校区二食堂二楼)领取报到证;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业未达到毕业规定者除外)。
7、“专升本”、“录取研究生”、“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不参加派遣,无就业报到证。
8、毕业证件、报到证务必妥善保管。
9、文明离校,为构建和谐校园再立新功。
五、毕业生户口、档案
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不得自带档案
1、已签署就业协议有明确工作单位的,户口按上级规定迁至单位所在地(自带),档案同时寄达。
2、其他无明确工作单位的,户口一般应转回生源地(自带),档案寄达当地人事局或教育局,这有利于本人今后婚姻家庭、生育计划、子女户口安置,当地公务员考试、经济适用房购买、工龄计算、职称评定,以及今后可能的工作变动带来的户口、档案流转等。
3、须本市人才中心托管的,可自行携带相关证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淮河路,市党员电教中心七楼)办理。
4、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凭报到证到院保卫处(系部楼一楼)拿户口底册,到市石城路派出所(幸福村)办理。户口迁移证要妥善保管,并及时到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5、特殊情况可申请委托学院保管,但须到院就业指导中心(二食堂二楼)签订相应协议。
六、毕业生改派
2008年7月25日-2010年5月底,学生可从学院就业网页通知栏下载改派表,按要求填写、办理相关手续,由毕业生本人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03号,电话:0551-2866545)自行办理。
祝全体毕业生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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