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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08年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选调2008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7]44号)规定,以及2008年全省选调生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院2008年“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生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艰苦朴素,乐于奉献,敬业精神强;
3、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基层艰苦环境工作;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或者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学习成绩优良(大学、研究生期间主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8、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身体心理健康;
10、学科专业兼顾一般,突出重点,适当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倾斜,文科类以中文、会计学、外经外贸、经济管理等专业为主,理工科类以机械设备、电子信息等专业为主。
二、我院2008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候选名额分配
2008年我院分配有4名选调生名额,按1:3比例择优推荐12名毕业生上报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我院选调生推荐人选候选名额分配:会计学系、经济管理系、经济贸易系、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系各推荐2名;财金系、外语系和基础教育系各推荐1名。
三、选调程序和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08年元月)
1、第一阶段(2008年元月2-2008年元月7日):各相关系要加强对选调生工作的宣传,鼓励毕业生到所在系报名。
2、第二阶段(2008年元月8日-2008年元月11日):按照“公开、择优、自愿”的原则,各相关系对照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侯选人选,并公示1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各系将候选人名册、个人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报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3、第三阶段(2008年元月12日—2008年元月24日):院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团委对侯选人员进行审核,提交至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确定12名推荐人选,并报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三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学院在2008年元月25日前将推荐结果上报省委组织部。
选调生推荐人选个人须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安徽省2008年选调生推荐暨审批表》(一式四份)、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等。
(二)考试(2008年3月)
选调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省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缴费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拟于2008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省委组织部按照各高校选调指标的1: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人发〔2001〕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三)考察与体检
省委组织部按照各高校选调指标的1:1.1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教育厅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综合考察报告。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由学校组织到当地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公示和确定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省委组织部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学校党委在本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结果报告省委组织部。
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2008年选调生。选调人员确定后须与学校签署诚信承诺书,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由于考察、体检以及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分配派遣、录用及培训
选调生原则上由组织统一分配工作。非定向选调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等基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范围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取消录用申请,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上将安排部分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到行政村任职锻炼。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对选调生进行初任培训,使其初步掌握基层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四、几点要求
1、充分认识做好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意义。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各部门、各党总支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实现安徽全面崛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选调生条件进行筛选,切实把那些品学兼优、政治上可靠,有意愿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有到基层锻炼的恒心和毅力,并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上来。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相关系要组织力量努力做好该项工作的宣传发动,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接受组织的挑选。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指定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同志负责选调生报名工作。要热情为学生报名搞好服务,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发布信息及时准确。
3、准确理解,明确条件,规范程序,严格管理,认真把握选调生政策,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选调生工作。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推荐纪律。如有循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选调生的推荐资格。
5、院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团委及各系要积极主动配合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
6、各系要按时将推荐人选及考核材料报学工部。
特此通知。
组织部 学工部
二○○八年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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