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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生工作研讨暨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19 字体: [ ]

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皖发[2005]8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把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精神和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举办学生工作研讨暨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总支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主任助理、团总支负责人、全院所有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时间: 821-22

三、地点:老校区综合楼八楼2号会议室

四、研讨、培训内容:

1、中发[2004]16号、皖发[2005]8号文件、教育部第2124号令。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贫困生资助、就业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理论与实践。

3、大学生军事理论教育。

4、和谐校园建设与大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预防。

共安排十一讲内容(详见附表)。

五、几点要求:

1、各系党总支应高度重视此次研讨、培训工作,按学院总体部署尽早调整、确定各班的辅导员班主任,并于819日前将调整后及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人员名单,抄送学工部(请附分班辅导员名单及班级人数),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如期参训。

2、全体参训人员须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鼓励所有参加人员积极提交相关工作调研报告或论文,参加交流研讨,并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项。专职辅导员必须认真撰写大学生教育与管理方面的专题工作调研报告或论文。截稿时间2008910日,同时报送电子文稿至xsc@tlu.edu.cn

4、培训结束后,新任辅导员、班主任需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结合其参加学习情况,作为本次培训成绩计入业务档案。

六、日程安排:见附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学生工作研讨暨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班日程安排

 

  

     

主讲人

821

8001000

开班式

1.如何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崔国发

10101100

2. 教育部第21号令辅导(一)

赵正信

1100-1140

3.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

舒小龙

15001550

4. 教育部第24号令、辅导员工作职责及工作方法

文太宝

1600-1650

5.教育部第21号令辅导(二)

王海滨

17001740

6.大学生军事理论教育辅导

谈忐

822

800850

7.团学工作及校园文化建设

罗冰

850—940

8. 学生工作的体会

夏兆清

9501040

9.学生就业工作

孙国超

10401130

10.助学贷款与资助政策讲解

刘桂芬

王丽韫

另行安排时间

1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

励骅

注:培训结束后,新任辅导员、班主任需在开学一周内,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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