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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春华,秋实,蝉鸣,雪飘,一年四季在周而复始地交替,冬去,春来,你们也在寒暑假中走过校园中的一年又一年,这条路上,你们渐渐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懂得了许多道理。在那青春薄薄的书页里,凝聚着无数年轻生命的黄金岁月,把人生最绚丽的经历,全都凝聚进这一季多彩的生活里。
青春的梦是彩色的,年轻的心是盛满自由的,在青春里驰骋着的大学生,总是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渴望自由与独立,讨厌大人无休无止的唠叨。但是,遇到了挫折也许还是受不了,孤独时也许依然期盼着父母的庇护,其实你们还没有真正长大。如果将你们的生活比喻成大海,那么青春就是承载你们前行的船,驾着青春的船在漫无边际的生活的海洋里永不停息地前进的时候,自律就是那高扬的风帆,让你清醒的掌控前进的方向,理智地应对风雨,驶向鲜花盛开的彼岸,让人生放射出光芒。
时下,自我的流行,正像彰显个性的青春一样,衣袂飘扬、意气风发,成了这个时代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校园印象。于是,谦恭自律慢慢成了一种日渐稀缺的人生表情。然而,作为一名高校大学生,在校园里,自己的言行对身边人、身边事的影响已是不能低估;将来成为直接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现代化建设者,更要求具备完善的内涵修养。
为了刻录下青春的片段,为了在浩瀚大海中把暗礁一一标注以作警示,学校编辑了这本册子,一方面,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另一方面,大学生的道德修养、思想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希望你们这群兼骄子与理想不足的学子,能从点滴起步,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保自律之格,谦恭勤谨地让自己的誓言永不褪色,成长为一名内强素质、外立形象的优秀大学生。
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世界上有两样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样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样则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近日,全国首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揭晓,共有53名全国道德模范分获“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荣誉称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他们的高尚情操、优良品质和感人事迹为大学生树立起新的道德标杆,更为高校道德建设谱写了壮丽的篇章。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长期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自觉,正像“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中说的,“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迈出一小步,那么整个社会将前进一大步”。全国道德模范为我们大学生树立了榜样,但是仅仅有他们、仅仅靠他们是远远不够的,让我们共同努力,诚敬笃行,以身作则,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良好校园文化风尚,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大学校园是我们大学生的家,是一个由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学生等组成的一个小环境、小社会。其中的任何一员都有责任使我们的家和谐安宁。和谐校园提倡每个人从最基本的文明习惯开始。可是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成立老乡会、考试作弊、趁人不备随意拿走人家的物品……这些足以表明一部分人对校园文明观念的淡漠!这些行为无疑都在背离着公民的基本文明要求,背离着大学对人的精神气质的最基础要求。因为这些要求这都是最基本的,所以我们最容易忽视,现在、将来也就可能成为大问题。作为一个能代表高素质群体的大学生,作为一个天天接触各种优秀的知识人,如果最基本的自律都不能养成,制度文化的思考恐怕也只会停留在观念中,无法成为现实文化,或者仅仅成为个人的向往、追求。
现在构建和谐校园是我院快速发展中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现阶段是有着挑战也有着机遇的时刻。我们期待着经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把我院建成一个富有时代特征,激励性、开放性、多样性并存,拥有与时俱进文化特质的和谐校园。
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全面考虑校园内外的和谐建设。它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稳定校园内外环境,它是保障。和谐校园最显著的标志之一是安全稳定。尽管学院已经对校园安全加强了管理、宣传,可仍需加大力度――最主要的是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尚需时日,部分学生的素质还有待提高。第二个方面是协调校园内外的各种有利因素,它是动力。首先需要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从而严格自律自己的言行;其次,大学和谐校园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使人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机会,感受公平的原则,这样人们的心理才能平衡,从而促进校园社会的稳定。谨以此宣传材料告知年轻的大学生,希望引起更多大学生的思考。
涵养理智,莫让美好的青春蒙受冲动的惩罚
案例一:
相威,男,汪镇,男,均为会计学系会计专科班学生;
2006年10月21日,相威得知自己以前同学被2004级商贸英语(1)班学生徐××殴打。2006年10月22日晚21时许,相威邀集同宿舍汪镇等几人到老校区男生宿舍找徐理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相威、汪镇用木制畚箕杆将徐殴打致伤,经鉴定徐的伤情为重伤。
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六)款和《铜陵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办法》第七条(六)款及第十三条(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相威、汪镇开除学籍处分。
相威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于2007年1月10日被铜陵市铜官山公安分局执行逮捕(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山分局逮捕证[2007]002号)。
案例二:
张某某,男,土木工程系建筑工程专业学生。
张某某于2006年4月至2006年10月间,参与或单独抢夺他人财物10次,数额为4296元,盗窃一次,数额为9145元。
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二)、(六)款,以及《铜陵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办法》第七条(二)、(六)款和第十五条(一)、(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案例观察】:
近年来,学生打架事件偶有发生,打架斗殴是校园里的一大公害,也是部分学子成材道路上的绊脚石,形形色色的打架斗殴事件蔓延到各种学生活动场所,也形成了大学校园里一道极不和谐的风景线。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在这一幕幕令人震惊的案例背后,不知掩藏了多少青春的残酷和悔恨。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有教育专家分析说,“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校园暴力频频发生,引起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人们在为这些暴力事件感到震惊、痛心的同时也在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情况?
其实,暴力案件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不难发现,学生暴力案件的增加是和现在普遍存在与青少年中的暴力倾向密不可分的,此外,现在大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在人际交往中容易出现自私、任性、冲动等心理,一些学生以自我为中心,受到挫折后容易产生心理失衡。学生课业负担较重,学习生活单调,一些学生心理不堪重负,往往会出现心理障碍,也容易导致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和产生过激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不仅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许多时候也是施暴者。校园暴力给受害学生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心理健康和学业都受到影响。校园暴力给青少年造成的危害,远不止皮肉的创伤,更严重的是会造成孩子们心灵的扭曲。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
那么,对校园暴力究竟应该如何防范呢?
一方面法制教育是应该长期坚持做好的,此外还要在日常德育工作中引导学生形成法制感,所谓法制感不是具体的法律或条文,而是让人懂得人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应该是平等的、公正的、相互之间应该是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从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的互殴到群体冲突的发生,从普通的校园暴力侵害到校园违纪甚而违法,这些暴力事件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比,我们真诚的呼吁广大同学:涵养理智,莫让美好的青春蒙受冲动的惩罚!
案例三:
吴某某,女,****系****班学生。
2006年7月2日上午9时许,吴某某在宿舍内窃取同学手机一部、现金120元,并于当日上午将该手机在二手市场售出,获得赃款230元。事发后,经院保卫部门调查,吴对此次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赔了同学的相关损失。
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学生,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一)款、第二十二条(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吴某某记过处分。
【案例观察】:
这类违纪事件,主要原因是自控力较差,缺乏自律能力,做事任性固执,自我中心观念过重。大学生中独生子女是绝大多数,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情绪化、冲动化倾向极度增强,一旦遇到比较大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
有研究资料表明,家庭环境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家庭教育存在着的“误区”,主要表现为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都与家庭生活、抚养和教育方式的影响有关。甚至,有的青少年走上违法道路就是从家庭走向社会的。如“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在我国已经成为教育与学生成长成才的一项痼疾,使孩子养成根深蒂固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达不到满足,就容易走上违法道路。
在解决问题的措施方面,除了学校与社会要加强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外,学生本身的自律是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现在的大学生多在80年代出生,从小娇生惯养,我行我素,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他们在自律观念上基本处于萌芽阶段,对待纪律和他人正当权益的态度几乎到了藐视的地步。学校如果只是采用硬性规定,有的学生难免会出于逆反心理而“以身试法”。此外,由于学生宿舍的管理方式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力相应减弱。这就更需要大学生自尊自爱,洁身自好,有意识地提高自我道德修养,抵制不良诱惑,不能因畸形的“自我”影响了自己的前途。
案例四:
鲍某某,男,财政金融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
2007年1月13日晚20:30左右,鲍某某酗酒后无端殴打其他学生,并致一学生眼角受伤,缝合三针。
事后该生认错态度较好,但影响较坏,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学生,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二)款、第十四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鲍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观察】:
请客吃饭已成为校园里很普遍的现象,因为吃饭,进而喝酒。越来越严重的酗酒风气对纯净的校园文化的侵蚀日渐让人感到焦虑,校园外的灯红酒绿、寝室中的推杯换盏、迪吧歌厅里的沉迷放纵……种种酗酒行为严重地威胁着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高兴喝酒,不高兴也喝酒。现在的孩子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内心比较孤独。而且,现在的子女很少受到挫折教育”。他们进入校园后,遇上开心或烦恼的事情,酒精很容易成为他们放纵自我或是逃避现实的载体。当莘莘学子也习惯把社会上流行的“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挂在嘴边时,酒文化对校园的熏染就太让人忧虑了。哈佛大学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美国在校生中44%的人过度饮酒,他们每周至少一次一下子喝掉3瓶或更多的酒。美国国家酗酒和酒癖问题研究所估计,每年差不多有1400名大学生因酗酒致死,其中1100人因酒后开车出车祸,300人醉酒后或从窗户掉下楼摔死,或坠入水中溺死,或喝的酩酊大醉后一睡不起。由于酗酒过度,每年有50万学生被送入医院治疗,7万女生遭到强奸或性骚扰。
酗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人际关系不好,学习压力大等等。在学校周边,酒吧、迪厅、歌厅一个挨着一个。成人商业文化对校园的冲击,也极大地影响了学生的生活方式。
为改善这种局面,教育部在《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酗酒的通知》中特别规定:
一、禁止高等学校学生酗酒。对酗酒者和酒后肇事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的,要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二、高等学校校园内的食堂、餐馆、饮食摊点,一律不得出售啤酒以外的各种酒。如有违反,要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三、节假日和学生毕业、结业时的聚餐活动,一律不得饮用啤酒以外的各种酒,在饮用啤酒和其他饮料时也要适度。
广大学生由于身心都还不够成熟,自我克制力有限,对酒精的摄入更多地需要凭借他律,家庭、学校以及整个社会都应该承担起教导和帮助学生远离酗酒的责任。
案例五:
李某某,男,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生。
该生本学期以来,未经批准,上课缺席累计达28学时。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学生,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办法》第十条(三)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观察】: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大学生犯罪,主要原因有自控力差,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几个方面。大学生中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对挫折没有准备,一旦遇到比较大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一时无法抑制心中的冲动,便酿成了错误。“这是出于一种犯罪变态心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陈光中教授,在听说了几起大学生犯罪事件后如此说到。他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思想的变化,使得青年一代的观念也大大不同于从前。“他们的思想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颓废、自私等各种不良现象的出现,甚至以此为起点开始走向犯罪。” 而据前两年对全国17.6万名大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心理疾病患者高达20.23%,可以说心理迷乱,情绪不稳已成为青年学生典型的心理疾病,也是当代大学生失足的一大诱因。
在相关研究中,有人发现这样一个情况,不懂法不是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犯罪的大学生大多对法律条文的规定有大致的了解,有的甚至攻读法律专业。曾有人做过调查,在犯罪大学生中,有的学生明明晓得那样做是违法的,但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手段比较高超,不会被查获,所以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是一种藐视法律的心态。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生理和心理都迅速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引导的话,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大学生违法后受到相应的处罚,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罚款或者监禁等处罚大大减少和控制了违法大学生再次违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对其他的大学生也起到了一定警示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但对于这一办法的实施和效果,在操作层面上仍无法予以确切的把握。
正确道德观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所以预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的最有效的途径。预防大学生犯罪是对人才的珍惜,是对社会的责任。每个大学生违法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
减少和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范于未然,针对其违法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这就要求学校首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从学生刚入校门着手,结合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教育,结合校园内的案例,向学生阐明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尤其是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法律意识的现象,更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他们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法制的行为积极斗争的思想意识。
自律勤谨以自强
亲爱的同学们:
铜陵学院在长达四年的合校奋斗历程后,已经开启了学校发展史崭新的一页。作为铜陵学院的学生,我们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欣喜之余,我们又感到重任在肩。我们应该以怎样的精神面貌去迎接新的发展呢?我们将把一个怎样的铜陵学院学子形象展现给社会呢?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齐家治国平天下”需从“修身”起,生活在纯净的象牙塔内,吸取着校园日益沉淀的文化精神,呼吸着学校自由清新的空气,我们怎能容忍洁白的教室墙壁上留下斑驳的脚印?怎能容忍崭新课桌椅上的“信手涂鸦”?怎能容忍清新的校园空气中混合着尼古丁?怎能容忍晨读花园成为热恋的簇拥地?又怎能容忍对于这一切视若无睹甚至引以为荣!
作为学校的一名学子,我们有责任维护我们校园文化的纯净,不允许我们对之麻木、妥协,甚至熟视无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给我们提出了要求,大学生文明公约给我们提出了规范。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规范举止言行,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做文明的先锋,时代的表率,让文明不再是纯粹的理念,而成为自觉的言行;让文明不再是外在外在的约束,而是内化的自律。
我们提倡全体同学行动起来,用举手之劳、从点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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